重創我國金融市場、國內史上最大經濟犯罪的力霸東森掏空案,王又曾與7名子女借由製作不實報表,違法超貸掏空公司近新台幣500億元資產,王又曾、王金世英夫妻捲款落跑,滯留美國不歸。最高法院認為王家嚴重破壞金融秩序、犯行重大,昨日將王又曾的子女王令麟等5人,判處5到30年不等確定。
王又曾共有8名子女,除王令甫未捲入弊案,其餘7人都涉案被判刑。么子王令興被判刑2年確定,么女王令可被判刑1年、緩刑2年,須支付國庫200萬元定讞,兩人都已執行完畢。
王令一判30年 最重
昨日被最高法院判刑定讞的5人,王令一除掏空案,另因亞太固網炒股案被判刑30年最重;前中華商銀董事長王令僑因違法授信,被依銀行法、偽造文書罪判刑23年6月;王令台因掏空力霸東森集團,被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判刑,��計刑期為6年8月;王令楣判刑5年6月。
至於王令麟,因亞太固網炒股、向小股東詐購東森股票、台力公司授信案,被控違反證交法、商業會計法等21罪,除東森國際公司內線交易罪發回更審,其餘20罪均判刑確定,合計刑度5年。
王令麟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,現在不方便多說什麼,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說。
最高法院表示,由於王令台等人判刑確定的罪數、刑度不一,未來應執行的刑期將由高等法院另行裁定;為防被告逃亡,最高法院已在第一時間將判決結果通知最高檢察署,由檢方展開監控。
王令麟 將再度入監
判決指出,王又曾為力霸、嘉食化公司董事兼最高領導人,其配偶王金世英,王令台、王令一、王令麟等7名子女,與親友等上百人,分任力霸、中華商銀、力華票券、亞太固網、東森等近百家紙上公司的董事、監察人或負責人。
這些眾多子公司中,力霸集團部分由王又曾實際掌控,王令麟則為東森集團總裁,實際掌握東森集團的運作。王又曾等人在長達8年的時間,為使力霸取得資金運用與填補虧損,及供家族、個人使用,以各種方式掏空集團公司的資金。
8年掏空 獲利472億
王等人虛列力霸、嘉食化轉投資小公司的帳冊,以美化財務報告,並且依所規畫的資金流程圖、發票流程圖,製造集團出售黃豆的大宗物資給小公司的虛偽交易,佯裝為各公司的營收,再以不實財務報表,向12家金融機構詐取數十億的貸款。
王家經營的中華商銀,也在王又曾等人操控下,違法貸款給集團旗下子公司,然後再將這些銀行的不良債權,以消費金融的假帳目粉飾呆帳,將中華商銀當成家族的金庫,五鬼搬運掏空資金後,終致銀行倒閉。
王又曾家族還以集團的小公司作為人頭,先低買亞太固網的股票,再以高價買回,借此炒作股票圖利。共計王等人掏空力華票券、力聯產險、中華商銀及從亞太固網、東森弊案中,不法獲利472億8700多萬,創下國內經濟犯罪金額最高紀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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