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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藥署公布13家業者31件產品混油,而被稽查出不合格的業者中,竟然有9家已經簽署切結書,表示廠商根本沒有說實話,雖然業者表示,他們加的是大豆油,不是棉仔油,但是標榜100%就是不對,一樣依標示不實處罰。
標榜百方之百的惠家香葵花油,一樣躲不過衛生局檢驗,被檢查出摻有49%的大豆油,另外,純胡麻油、苦茶油,總共四款產品,通通不合格,食藥署公布了13家31產品不合格,其中有9家竟然簽署過切結書,表示切結書對業者根本起不了作用,但是業者有話要說。
業者說他們混的是大豆油,不是棉仔油,他們不是黑心商人,油品對人體絕對無害,但是衛生單位一句話不合格,卻沒有訂定標準,讓他們難以生活。
不過,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,食品標示不實可處4萬元以上、20萬元以下罰款,衛生局不僅採最重20萬元罰款,而且還是一件一罰。總計惠家香被罰80萬元,商品必須改善後才能重新上架,混油事件層出不窮,民眾要怎麼吃得安心,衛生局還是要祭出重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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