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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地院調查洪案,針對542旅當初查獲洪仲丘攜帶照相手機,卻未依規定製作違規品統計處理報告表,前旅長沈威志昨稱他不清楚,「頒布的規定多,我不可能樣樣都知道」,審判長鄭吉雄斥責「到底國防部的規定誰該知道?法院嗎?」
洪案昨天更新審理程序,鄭吉雄說,桃院日前向542旅調閱派車單、安全士官輪值表、洪的違規品統計處理報告表,軍方卻函覆桃院派車單已遺失、安官輪值表由軍院扣押,而洪攜照相手機卻未製表。
即使542旅提供桃院自電腦重新列印的6月27日、28日派車簽呈紀錄,桃院發現,27日並沒有載洪的派車單簽呈,但28日卻有軍車負責載洪去269旅,但該車登記為開會用途。
前連長徐信正昨天出庭被問及時語塞,稱不知道原因,還指出542旅提供桃院的電腦紀錄「它記載錯的」。鄭吉雄直言奇怪,「原本的派車單不見了,電腦印的又互相矛盾」。
桃院說,542旅函稱安官輪值表由軍院扣押,但軍院函覆並無扣押,桃院又索取6月23日戰情工作紀要、日誌和電話紀錄,軍方卻回覆「未能妥善留存資料」,而查獲洪時卻沒有製作違禁、違規品統計處理報告表。
沈威志稱,他不清楚查獲違規品要製表呈核,頒布的規定多,不會每個規定都知道,「我講的是事實」。鄭吉雄說,審理洪案以來,作證的幕僚都稱不知道程序,「這些幕僚禁得起交互詰問的考驗嗎?這種回答一般人能接受嗎?」
■ 新聞專輯/役男洪仲丘枉死究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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