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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地檢署,偵辦男子張德正衝撞總統府案,今天檢方偵查終結,將他依法提起公訴。而且檢方認定,張德正犯後毫無悔意,而且態度不佳,擔心會引起模仿效應,將他依殺人未遂、毀損古蹟等五項罪名起訴,並請法院從重量刑。張德正在第一時間,得知起訴結果十分無奈,透過律師用電話喊冤。

時間回到1月25日清晨,砂石車司機張德正無預警開車撞進總統府,檢方經過一個半月偵辦,將張德正提起公訴。

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:「被告僅因自認為司法不公,藉由衝撞總統府的激烈手段,以達表現自我,並宣洩心中不滿的目的,不僅造成國家古蹟資產受損,恐生日後的模仿效應,激化社會抗爭手段,滋生危害社會大眾的安全,而且被告犯迄今,仍飾詞狡辯否認犯行,更企圖以司法不公,合理化其自身的行為,犯後毫無悔意態度不佳等情,因此承辦檢察官請求法院予以從重量刑。」

台北地檢署在偵查期間,五度聲請羈押,張德正五度五關進出法院,創下司法首例,最後獲得以30萬交保。檢方偵查終結,認定張德正涉犯殺人未遂、妨害公務、毀損建築物,毀損物品以及毀損古蹟,一共五項罪名罪。

電訪:張德正律師曾威凱:「他事前都有去看過(總統府)環境啦,他會去這麼作的原因,就是為了避免對其他人造成傷害,拒絕檢察官的訊問,這是被告的合法權利,覺得犯後態度不佳,檢察官這種說法是非常可議的。」

律師透過電話喊冤,因為光是殺人未遂罪,可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,還得面對總統府提出的毀損告訴,求償新台幣300萬,過年前這一撞,對張德正來說代價可真是不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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