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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21日電)陸軍下士洪仲丘案日前一審宣判,10名被列為證人的軍士官今天被法院依職權妨害自由等罪嫌,移請檢方偵辦。
遭桃園地方法院移請檢方偵辦的人員包括542旅參謀主任張治偉、監察官蘇建瑋、資訊官趙志強、輔導長吳翼竹、上士張佳雯、上士簡芸芝等6人。
還有前269旅旅長楊方漢、人事科代科長戴子偉、參謀主任黃文啟、政戰主任陳毅銘4人。
桃園地方法院認為542旅多名軍士官,涉嫌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懲罰、假借職務上權力私行拘禁等罪嫌,移送檢方偵辦。
另外,269旅人員則被法官認為無視公文附件中的人評會紀錄不符規定,仍對士官進行拘禁,一併移送偵辦。
全案移往桃園地檢署調查後,檢方將分案偵辦。10303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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